森林浙江绿色发展——浙江省从森林资源小省到林业产业大省跨越纪实中国绿色时报10月26日报道(记者:张健康通讯员:康志雄)七山一水两分田的浙江省,近年来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体战略,立足浙江省情林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激活林业生产要素,积极统筹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兴林与富民同步推进,形成了林区发展、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良性发展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森林浙江建设和绿色发展。2010年全省林业行业总产值达到1964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实现了从森林资源小省向林业产业大省的跨越。依托山区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土地总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70%。
林业用地面积9911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4%,全省森林覆盖率60.58%。如何将浙江省山多的林业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浙江省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引导、开拓市场、资金扶持,激活各类林业生产要素,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木业、竹业、花卉苗木、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驯养与繁殖、森林旅游六大产业,涌现了一批林业经济强市强县,临安、安吉、德清、江山等林业经济强县农民收入的60%以上来自于林业。近年来,浙江省加速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去年启动了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公布了3批246个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创建点,建设总规模达239万亩,总投资50.7亿元,促进了各项产业的快速发展。
全省现有竹林面积近1250万亩,竹业总产值280亿元,约占全国的1/3;花卉苗木种植面积160多万亩,产值120亿元,初步形成了生产、营销、科技、社会化服务等花卉产业体系;全省有木业企业2万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龙头企业500多家,年加工木材1000多万立方米,木业年创产值600多亿元;森林生态休闲旅游业发展迅猛,建立了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09个,其中国家级37个,2010年森林旅游总产值224亿元;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产业在政策激励下显现出新的增长势头,2010年实现总产值75.90亿元,同比增长24.06%。在林业产业发展中,浙江省重视培育产业与农民增收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注重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相结合,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引导农民利用承包的林地,规模化发展林药、林菌、林果、林花等林下种植业,以及家禽、家畜、野生动物等林下养殖业,同时发展以森林景观为主体的休闲旅游业,形成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目前,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2200多万亩,实现林下经济产值826亿元,带动农户250多万户,其中种植产值553亿元,养殖效益49亿,森林观光旅游和农家乐等年产值达到224亿元。坚持规模经营培育林业经营主体广大林农和各类经营主体是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活力源泉。
浙江省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促进林业产业经营过程中,积极培育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在培育林业专业大户方面,浙江省广泛开展联基地联大户活动,以村级能人为骨干,层层建立示范户示范点,目前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已建立各种示范户12534户、示范面积138万亩。
同时针对林改后山林普遍分散等特点,积极培育林保姆式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山林代管、委托经营等形式,培植经营大户,目前全省林保姆式专业户已达3.58万户,经营面积396万亩。在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积极引导林农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等形式,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实体。目前,全省建立紧密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718个,社员数15万个,带动农户95万户,带动基地450万亩,其中干鲜果类、花卉苗木类和竹笋类占到70%以上。在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方面,充分发挥浙江民资充裕的优势,主动做好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工商业主投资林业。
据统计,全省共有8600多家非公有制单位投资林业,累计投资50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经营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深化配套改革优化森林资源配置规模化经营是林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解决林改后有人无山经营、有山无人经营的问题,浙江省积极深化林权配套改革,推进森林资源流转,既确保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又维护了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
健全流转制度。制定了《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初步明确了物权和债权的各自范围及其管理方式,规定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林权流转程序,为规范林权有序流转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流转服务。
积极开展林权管理机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森林资源收储中心等组织机构建设,开展林权登记、信息发布、森林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林权证抵押贷款、林业保险、林业法律咨询和林业科技服务。到目前,全省已有65个县挂牌成立了林权管理中心,210个乡(镇)建立了林权管理服务站,为林权流转建立了规范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林权交易市场。
为了确保森林资源公平、公开交易,全省已有49个县挂牌成立了林权交易中心,林权流转规模进一步扩大,年均流转面积近100万亩,全省累计流转面积已达1366万亩,流转金额214亿元。去年,省政府又专门批建了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目前在林交所挂牌的林权项目累计达97项,其中网上成交项目57项,成交面积1.2万亩,成交金额4250万元,相比起拍价,平均增值达28.6%。创新金融服务盘活森林资源资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素。发展林业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浙江省积极创新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通过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目前全省已有45个县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银行已扩展到12家国有及商业银行,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62.96亿元,借款农户7.86万户。
开展林权作价出资公司登记工作,全省首批以林权非货币财产出资的6家公司在安吉成功注册,注册资本达2.17亿元,其中以林权作价出资总额达1.5亿元,出资林地近2万亩。创新银林合作模式,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同打造林贷通网络银行融资平台,推出林业企业联贷联保等4款绿色融资产品,目前已为冠军香榧、鑫凤竹木等449家林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33.8亿元。完善林业金融服务。推进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庆元、龙泉等地通过建设林权IC卡,将林权信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数据与金融系统实现对接,有效破解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中的评估难、耗时长等问题。
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358位从业人员取得了评估咨询资格,认定了10位省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目前全省已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咨询机构27家,累计完成属于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抵押业务的评估4900多笔,评估价值80多亿元。开展林业担保工作,浙江信林担保有限公司已累计为400多家林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42亿元,受保企业新增产值118亿元。加大林业金融扶持。
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明确各级财政要加大贴息力度,完善财政贴息政策,提高林业贷款贴息率,延长贴息期限,完善林业贷款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制度。开展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工作,将林木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全省所有用材林、经济林和竹子种植户都可投保。目前全省投保公益林3072万亩,投保用材林、经济林、竹林1446万亩,有效地增强了林业风险防范能力。
强林惠农政策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浙江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强林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浙江省政府启动实施了十万公里林道建设工程,并将其列入办好关系民生问题的十个方面实事,省财政分别给予发达地区每公里3万元、欠发达地区每公里5万元的补助。
2010年已建设林区道路6180公里,今年将预计完成1万公里。林区道路的节本增效作用十分明显,深受林农群众欢迎。
搭建市场营销平台。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探索林产品营销机制,搭建市场营销平台,健全完善林产品流通体制,连续举办了3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3届国家级和5届省级森林旅游节、8届中国(萧山)花木节、3次笋竹产品省外推介会等活动,实现以市场需求组织林业生产,扩大内需,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
第三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参展企业达1200家,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26万名境内外采购商参会,实现总成交额28.21亿元,展会规模、展会成交额、展会影响力均居亚洲同类展会首位。强化林业科技支撑。
加强示范园区、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之间的合作,建立首席专家、责任林技员与示范户一体化科技支撑体系。着力实施园区集约经营,把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等要素有机结合,加快应用林业先进技术,强化水肥管理、林地改良、品种改造等措施,促进精耕细作和立体经营。
大力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科技活动,组织开展毛竹双百万示范、双百科技进园区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百位专家走进百个园区,强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科技水平。自十五以来,全省大规模推广一竹三笋栽培技术,竹林亩均效益从500元增加到4000多元,全省竹林产值从30亿提高到68亿元。特别是通过竹林覆盖,每亩竹林产值高的超过3万元,强林惠农效益十分显著。
各项有效措施的大力推进,使浙江省从一个森林资源小省实现了向林业产业大省的跨越。如今,浙江省有8个县(市、区)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超70亿元,林业产业已成为全省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农民增收和林业增效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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